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切实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调查研究的制度机制,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政策法规处每年根据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和经信委职能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制年度调研课题计划。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每年选择1个重点研究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至少1篇调研报告;各处室(单位)每年完成1篇以上调研报告。调研应形成对我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改进调研安排。加强对委机关和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活动的统筹安排,避免集中或轮番调研同一地区、同一企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委机关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县(市)区经信局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到企业调研,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安排。调研期间召开小型工作汇报会和企业座谈会,参会人员和企业数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二、强化服务联系群众 3.认真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委信访办按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的要求,对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作出计划安排。接访领导要按时到位,认真听取信访群众的诉求,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办公室、监察室等职能处室要认真受理群众在网络信箱、电话热线上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转办、督办和回复。 4.提高服务企业实效。转变传统服务企业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企业的实效性和服务质量。加强企业政策查询平台涉企政策的发布、更新、维护,保证新出台的涉企政策在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规范上网发布。政策法规处、监察室要经常性检查、督促各职能处室和单位涉企政策的发布情况。提升8718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企业智慧化水平,为企业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经营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各处室(单位)应及时办理8718平台的转办件,提高企业的满意率。完善委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中小企业处应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的计划。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含调研)不少于60天,到联系点走访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 三、严格控制会议活动 5.精简各类会议活动。进一步完善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确需召开的会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在委机关召开的会议不到酒店(宾馆)开,能在市内召开的会议不到外地开,严禁到风景旅游区和高档酒店开会。凡召开30人以下的会议,原则上在机关大院内的会议室召开。因条件所限确需在外召开的会议,应安排在市政府公布的定点宾馆(酒店)召开。各处室(单位)应于每年年初制订当年度常规性会议计划,由办公室统筹后报委党工委审定。因工作需要必须召开的临时性业务会议或以委名义召开的大型专业会议,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承办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方案,由职能处室按规定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6.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时间。各处室(单位)承办的各类会议应合理确定参会对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议现场布置应简朴、庄重,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茶憩,不发文件包、纪念品。会议期间严禁安排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 四、坚决制止铺张浪费 7.严格接待制度。切实改进公务接待工作。接待国家、省及兄弟市领导来我委检查指导工作和考察交流活动,各对口接待处室(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委有关接待工作规定执行,按委公务接待报批程序办理《公务接待审批联系单》,到指定宾馆(酒店)办理具体接待事宜。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外出从事公务活动和下基层工作,可当天往返的,一律不住宿。确因工作需要须住宿的,一律在当地公务接待定点宾馆(招待所)住宿,不准住豪华宾馆或套间,委办公室财务从严掌握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出差到乡镇和基层单位,凡单位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一律按低标准从简就餐,禁止午餐饮酒。下企业调研、指导工作,不得在企业用餐或接受企业宴请。 8.严禁铺张浪费。各处室(单位)安排会议、组织活动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经信委名义在市区举办的会议和活动,一般不安排用餐。确需安排用餐的,应安排自助餐或简单桌餐。在会议活动举办地有居住条件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不发洗漱用品。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宴请和住宿的,不上高档酒水香烟、不上高档菜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安排住高档宾馆。上级领导来委调研、参加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专门安排合影,不赠送券卡钱物等礼品,不摆放鲜花、水果、香烟和食物等。 五、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9.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办公室应及时接收上级来文、登记送阅,及时跟踪公文流向。对于办件,相关委领导应及时签署意见,办公室及时衔接承办处室落实并反馈。对于阅件,各轮阅对象应在两天内阅毕。大力推进网上办公,切实精简各类纸质公文,压缩印发数量。委机关内部通知一律通过经信委网站“OA系统”或手机短信方式发送,不再发纸质材料。临时性机构不对外发文。大力精简委系统信息简报,由办公室牵头对现有信息简报进行清理、归并,各处室(单位)的信息简报合并为一份,委系统各专项工作信息一律在同一简报上刊发,不再增发各类会议、活动等临时性简报。不印发各类资料汇编。 10.切实端正文风。委机关工作人员起草各类文件材料应简明务实,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力戒冗长空洞、言之无物。委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要严把文件制作印发关,杜绝文件材料的滥印滥发。 11.提升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改进行政服务,严格按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再缩短平均办理时限20%。行政审批处、监察室对各职能处室和单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立即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六、规范出访出市考察活动 12.严格按规定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额管理和审批制度。组织人事处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出访计划,经委党工委研究确定后,按程序进行报批。计划外团组原则上不予安排。委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出访安排不超过1次;其他班子成员两年内不超过1次、五年内不超过2次;处级干部三年内不超过1次,其他干部视工作需要安排。每次出访原则上不超过2个国家,尽量压缩在外停留的时间,不得擅自增加访问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城市和绕道出访。班子成员同一时期出访不超过2人。出访期间,团组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有关驻外机构、中资企业、华人华侨赠送的礼品,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13.合理安排国内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赴外省区市和兄弟城市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控制考察组人数、考察时间和地点。考察组出行前,主办处室(单位)应提前7天提出计划方案,经委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考察组一般应由委分管领导带队。 七、认真改进宣传报道 14.简化公务活动报道。委宣传报道要重点突出对重大工作部署、出台重要政策、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和影响的会议等内容。委召开的会议、领导活动、接待来访等一般性公务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委领导根据统一安排,在一段时间内分头下基层检查、调研、慰问等,应综合性报道,不作单独报道。委领导参观展览、参加文艺活动等,一律不作报道。 15.规范信息采用报送。各分管领导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报送信息的审核,上报信息应着眼于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多反映对工作有指导意义、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基层群众关注的问题。一般性事务和活动的信息不予采用,不在委网站发布,无全局性指导意义、不反映重要问题的信息不作上报。产业规划处要对各处室(单位)上报的信息认真筛选、把关,加强对委门户网站上网信息管理,提高信息采用、报送质量。 八、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 16.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委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活动、职务行为和生活待遇的各项规定。委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活动、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得接受豪华宴请,不得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纪念品、土特产。委各处室(单位)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宴请、娱乐、健身活动。 17.领导以身作则。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把改进作风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范围,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切实抓好本实施细则的落实,对执行情况经常性进行自查。 18.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和委机关纪委将定期对本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并向委党工委报告。本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处室(单位)及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性质和影响,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